住房公积金可以一次性全部提取,但必须满足规定的条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如下: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3、出境定居的;
4、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5、在职期间判处死刑;
6、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一、公积金提取注意什么具体如下:
1、提取公积金时要注意,不是说只要买房就能提取。在第一次申请提取公积金时,一定要贷款期内提出,如果是等到贷款还完以后就无法再申请了。另外,对于采用一次性付款或是分期付款的方式来购房的,想要申请提取公积金就必须在支付房款后的两年内提出;
2、虽然很多城市地区在提取公积金条件中都会有一条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房,但实际上想要以这条来申请提取公积金是几乎不可能的,因为只有更换主体结构的房子才能满足大修条件,而在城市中这种房子早就没有了;
3、提取公积金时要注意,房子卖出后是不能再申请提取公积金的,如果说还有其他房子在供房贷的话,那么就能以新的房子来申请提取。因此,在操作时一定要记得及时将提取资料进行更换。
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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