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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罪的犯罪构成

2022-03-04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医疗事故罪构成要件有哪些:(一)医疗事故罪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犯罪对象是生命健康安全正遭受病魔侵害的病人。所以,倘若救治措施不能客观上起到控制病情发展的作用,则必然由于病情发展而引起人体健康的更大损害,直至导致伤残、功能障碍和死亡结果。(二)医疗事故罪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有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2、因严重不负责任行为导致病人严重损害身体健康或死亡的结果3、严重不负责任行为与病员重伤、死亡之间必须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医疗伤亡结果之形成不同于一般加害事件之处在于。后者是加害行为本身直接引起人体机体损伤,而前者则多是由于医疗措施未能有效阻止病情发展而导致病情恶化而引起伤残或死亡,或者是医疗措施对人体侵害直接引起病人伤亡,或者由于医疗措施客观上加重了病情,促使病人伤亡,可见医疗伤亡结果的出现既同原患疾病有关,又同医疗行为有关。违章医疗行为对病情的实际作用可以是四种,即有效、无效、反效、直接破坏人体。据此,可以把医疗伤亡形成机制分为四种:(1)违章医疗行为虽然对阻止病情有效,但是效用不足而最终因病情发展引起病人伤残或死亡,如抢救农药中毒病人时使用的解毒剂数量不足致使病人死亡;(2)违章医疗行为对病情没起到任何作用而由于病情发展引起伤残、死亡,这包括医方违章不作为和无效作为两种情形;(3)违章医疗行为同治疗需要背道而驰从而加剧病情引起病人伤亡,如用反药等;(4)违章医疗行为本身直接破坏人体而直接引起伤亡或同原患伤病相互迭加共同导致病人伤亡,如手术时操作粗心误伤大血管等等。(三)医疗事故罪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实施了违章医疗行为的医务人员。医务人员是指具有一定医学知识和医疗技能,取得行医资格,直接从事医疗护理工作的人员,包括医院医务人员及经批准的个体行医者。由于医务工作有极强的专业性、技术性和导致人身伤亡的危险性,所以,国家卫生行政管理机关向来十分重视对行医者任职资格的考核,事实上只有具备一定医疗知识和技能,才能避免行医的特殊危险性,从而达到救死扶伤的目的。目前社会上存在一些既无医疗技能又未取得行医许可证的非法行医者,这些人不属于医疗事故罪的主体。(四)医疗事故罪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主观上对病人伤亡存在重大业务过失。在这里,本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存在重大过失而不是一般过失,即从主观上过失程度之轻重来说,行为人主观上存在严重过失。临床医疗活动本身有特殊的导致人身伤亡的危险性,医务人员稍有不慎即会发生不幸后果,如果把一般过失行为确定为犯罪,于情理上有失公平、于法律上则有失于严苛。因此,本罪主观方面是指存在业务过失而不是普通过失。医务人员依照法律承担救死扶伤的职责,有义务对自己的医疗业务行为负责,即对病人的生命健康安全负责,而医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实际是指其业务技术水平。

医疗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医疗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有以下这些: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就诊人的生命健康权利和医疗单位的正常管理活动。犯罪对象是生命健康安全正遭受病魔侵害的病人。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就诊人员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其身体健康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医务人员。4、主观要件医疗事故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所谓过失,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过失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医疗事故罪构成要件都会有哪些

医疗事故罪构成条件:(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犯罪对象是生命健康安全正遭受病摩侵害的病人。(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广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因严重不负责任行为导致病人严重损害身体健康或死广的结果,而目严重不负责仟行为与病员重伤,死广之间必须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实施了违章医疗行为的医务人员。(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主观上对病人伤广存在重大业务过失。

医疗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1、客体方面:国家对医疗工作的管理秩序和就诊人的生命、健康权医疗单位的正常活动。2、客观方面:对医疗护理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就诊人死亡或健康受到严重损害的行为。3、主体方面:特殊主体,即医务人员,包括医疗防疫人员、药剂人员、护理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4、主观方面:过失。本罪行为方式:包括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本罪是不真正不作为犯,既可以作为,也可以表现为不作为。例如:作为:护理人员打错针、发错药,致人死亡。不作为:值班医生擅离职守,致就诊人员死亡。

医疗事故罪构成要件有什么

医疗事故罪构成条件:(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犯罪对象是生命健康安全正遭受病摩侵害的病人。(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广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因严重不负责任行为导致病人严重损害身体健康或死广的结果,而目严重不负责仟行为与病员重伤,死广之间必须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实施了违章医疗行为的医务人员。(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主观上对病人伤广存在重大业务过失。

医疗事故罪构成要件包含哪些

医疗事故罪构成条件:(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犯罪对象是生命健康安全正遭受病摩侵害的病人。(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广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因严重不负责任行为导致病人严重损害身体健康或死广的结果,而目严重不负责仟行为与病员重伤,死广之间必须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实施了违章医疗行为的医务人员。(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主观上对病人伤广存在重大业务过失。 该内容由 袁瑞珍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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