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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制定的加班规则必须申请加班才叫加班合理吗?

2024-05-16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一、公司加班规定加班基数合理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加班费计算基数应为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那么所谓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是指什么呢?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公司加班规定加班基数合理吗lt;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公司加班规定加班基数合理吗gt;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5条的规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是指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工作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因此,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原则上可以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

二、节日加班费基数计算

虽然根据现有的规定,加班费的基数最少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由于制订工资基数的主动权往往在企业手中,为了节约成本,有些企业往往选择以最低工资作为基数给职工支付加班费,这无形中侵害了职工的利益。

目前,企业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首先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如果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没有约定的,职工代表可与用人单位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用人单位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则不执行上述规定)。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日工资计算是以基数除以每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20.92天。

因此,企业如果没有与职工协商就自行将最低工资作为加班费的基数,就属于违规行为。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加班费基数即为正常工资。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三、公司要求孕妇加班合理吗

怀孕以后公司强行要求加班的这种行为很显然是不合理的,可是这也并不是说,职工只要怀孕就绝对不能被安排加班了,如果是在怀孕初期,而且确实是因为工程项目的需求,对孕妇以及其他员工加班上面的要求都是一样的话,也不能说公司的行为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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