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可以撤销赠与,房子仍属于男方。
一、婚前男方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离婚分配方式是什么
婚前男方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离婚分配方式如下:
1、房产证登记了男方自己的名字的,则房产视为男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需要进行分割,房子归男方;
2、但是对于共同还贷部分,女方可以要求男方给予补偿,对于婚后房子升值的部分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也可以要求男方给予相应的补偿。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男方的房子结婚后是共同财产吗
男方的房子无约定的,不是共同财产。男方的房子,应当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即使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也不会变为共同财产,但是男女双方将男方的房子约定为共同所有的,男方的房子在结婚后,应当属于共同财产,不再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因此男女双方未约定为共同所有的,男方的房子在结婚后,还是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不会成为共同财产。
三、婚前父母赠予的房产儿媳有份吗
婚后父母赠于儿子的房产儿媳妇不一定有份。如果房子是男方父母所赠,但是男方父母并没有明确表示受赠人只能是男方,那么男方在婚后受赠的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儿媳妇可以依法对其主张所有权。如果房子是男方父母所赠,并且指定受赠人只有男方一人,则房子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儿媳妇没有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