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碍公务一般按照妨碍的严重性程度来判刑的,具有一定的针对性,那么如果公民妨碍了公务处理的话,应该怎么处罚,也应该如何刑呢?那什么是妨碍公务呢?妨害公务罪,也可以叫做“阻碍公职人员执行公务罪”。主要是指执法管理机关在管理的时候,具体的行为人对执法机关予以暴力,殴打的表现,那么这种就叫阻碍公务罪,也是妨碍公务的一种。在我国的具体针对的法律上,其中有一项是对妨碍执法管理机关的行为人的判刑规定,这条法律上主要的具体特征是:
(1)阻碍妨碍的人是国家的主要执法管理机关,以及为国家工作的工作人员,且妨碍的时候刚好是执法机关的相关人员正在执行公务。
(2)具有对执法管理机关的人员有殴打,威胁的表现的,侵犯了他人的人身安全,并且对正在执法人员关以禁闭的,影响了正常的程序的。
(3)妨碍公务的行为主要有意的,而并非是不知情的,也就是所谓的明知还就犯,明明知道这种以暴力倾向对待国家有公务在身正在执法的工作人员是犯法的,还照常对其实施暴力的影响他人执法的。如果有以上几种行为的,那需要看看妨碍公务的行为有没有构成主要的犯罪行为。如果构成犯罪的,从轻处罚的有拘役,坐牢,坐超过一个月不满六个月的牢。相反,没有构成犯罪的且行为较轻的,会给出对应的警告通知,对这种行为进行罚款,当然,行为严重的,可以在罚款之外拘留。国家的相关规定中,对执法工作人员以暴力,威胁的手段去妨碍国家执法工作人员执法公务的,对其判以不满三年的有期徒刑,坐牢,并且要求罚金。以暴力、威胁手段阻碍国家级人民工作的,例如全国人大代表。也是对其处以罚金。妨碍十字会工作的,按照具体的法律规定处罚。有意的对主要的国家执法机关进行妨碍的,即使没有使用暴力,也没有使用威胁的方式的,如果造成严重影响后果的,也需要按国家法律的规定来判刑。在治安法中,情节较轻时,对其主要行为人给出警告通知,或者是判其不超过两百元的罚款。反之,程度严重的,需要对其行为人罚拘留,并且罚不超五百的罚款。也就是说,妨碍的对象不同,妨碍时严重程度的轻重性,处罚的方式也会不同,主要的妨碍行为人的阻碍手法的不同,也会是处罚时判定该项妨碍行为是否严重的主要判断。所以造成严重后果的,处罚也会根据后果的严重程度来对行为人的一种刑罚的加重。因此,妨碍公务的执行并被认定构成刑事犯罪的,自然会给予刑事方面的处罚。从《刑法》第277条的量刑规定来看,此时构成妨碍公务罪,最轻的处罚应该是单处罚金了。而在人身刑上面则是给予管制的的处罚,而最轻的管制则是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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