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两年离婚的彩礼不一定能退。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对于后两项规定,应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如果不满足以上条件,一般是不予退还的。
一、刚结婚离婚退彩礼吗
刚结婚离婚彩礼不一定要退。法律规定对于已经结婚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如果没有以上情形,法院是不支持退还彩礼的。双方可以先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二、离婚后女方需要退还彩礼吗
离婚后女方一般不需要退还彩礼,但是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三、双方离婚了陪嫁怎么处理
陪嫁物品属于婚前财产的,女方是可以自由处理。聘礼和首饰属于彩礼的范围。离婚在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会支持退还彩礼。要符合以下条件法院才会支持退还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从上述规定来看,双方当事人领取结婚证并同居生活的,只有给付礼彩行为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才符合法定的返还彩礼条件,离婚诉讼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请求才能得到支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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