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保护期起止时间的计算办法为:1、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自创作完成开始计算,没有终止时间,公民的作品的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是从作者终生到死亡后五十年;2、法人、其他组织的发表权、财产权利的保护是从作品首次发表到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条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第二十一条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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