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医保门诊可以报销。
农民医保门诊报销的流程如下:
1、门诊直接在卫生院(所)记帐,患者本人或家属在处方上签名,但超过家庭帐户金额后自付;
2、本乡住院,直接在乡卫生院出院时核报,150元为起付线,线内自付,超过起付后按75%核报。患者或家属在处方上签名,医院在医疗证上登记。患者可要求医院尽量使用可报药品,医院用药每张处方不可报药费应控制在15%以内;
3、县级医院就诊,应办好转院手续,在出院时直接在医院核报,350元为起付线,起付线内自付,起付线上按60%核报;
4、在县以上或县外医院经县农医局批准的住院治疗,应带好以下资料到乡农医所核报:《合作医疗证》、住院发票原件(复印件无效)、出院小结、处方复写件、各种检查报告的复写件(或复印件)、住院费用一日清单、转诊转院证明、《户口簿》及个人有效身份证明件。700元为起付线,起付线上按40%核报;
5、住院补偿封顶线为20000万元。
农民医保门诊报销比例有以下几种情况:
1、大病医疗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65%、75%;
2、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者,不设起付线;
3、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60%;省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
综述所述,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可以获得新农合报销,报销范围包括药费、检查费、化验费等等。不同地区新农合的报销法定是不一样的,具体以当地法定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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