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没有结婚证有孩子离婚财产可以按夫妻共同财产分配,但必须是在1994年2月1日前,双方即以夫妻名义同居,并符合当时办理结婚证登记条件,即使没有办理结婚证,也构成事实婚姻。但如果双方同居时间是在1994年2月1日后,那么即使有子女,也不构成婚姻关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分配。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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