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父母双方可以要回抚养权,但需要通过协商或起诉来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如果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行为、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或者子女愿意与另一方生活且该方有抚养能力,或者存在其他正当理由,法院会支持变更抚养权。争夺孩子的抚养权需要取证双方的基本条件、父母的基本条件、孩子的生活环境,并且考虑孩子的意见。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抚养权。
法律分析
一、离婚小孩抚养权给男方可以要回来吗
离婚后可以要回抚养权。离婚后,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怎样争夺孩子的抚养权
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大多情况下,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夫妻一方的父母。因此,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中孩子抚养权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当有一方对孩子学习、生活最为有利,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4、孩子的意见
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八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孩子的意见也是相当重要的。
经过一段时间,一方或双方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双方都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孩子的父母双方可协商,达成协议变更孩子的抚养权。若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离婚后能再要回孩子的抚养权。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
结语
离婚后,父母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或起诉的方式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六条和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如果一方有以下情形之一,人民法院会予以支持: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意随另一方生活且该方有抚养能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协议,人民法院也会支持他们的决定。如果无法协商,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子女的抚养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二节 监护 第三十七条 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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