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从事危险货物运输不配备押运人员的,道路运输管理机关会责令其改正,并对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如相关企业拒不改正的,则会被要求停业整顿,如构成犯罪的,还会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六十条 违反本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以及托运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上岗作业的;
(二)托运人不向承运人说明所托运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以及发生危险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所托运的危险化学品妥善包装并在外包装上设置相应标志的;
(三)未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或者未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的;
(四)运输危险化学品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托运人未添加或者未将有关情况告知承运人的。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