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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扣分的规定是什么?

2024-01-09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法律分析:

酒后驾车扣分和罚款情况,一共分为两个维度,一个是醉酒,一个是饮酒。具体判罚标准如下: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血液中酒精含量20毫克/100毫升〈含〉以上80毫克/100毫升〈不含〉)以下处500元罚款,记6分,驾照暂扣1个月至3个月。

2、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血液中酒精含量80毫克/100毫升以上130毫克以下的)处以8日至10日拘留,暂扣驾照5个月,并处1800元罚款。

3、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3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处13日至15日拘留,暂扣驾照6个月,并处1800元罚款,记12分。

4、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暂扣驾照3个月,并处500元罚款,记6分。

5、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3日至15日拘留,暂扣驾照12个月,并处2000元罚款,记6分。

6、一年内因醉酒驾车被处罚2次以上的吊销驾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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