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一次性赔偿金支付标准》,一次性赔偿金会根据不同伤残等级进行支付。不同伤残等级的赔偿基数有明确的倍数关系,一级伤残的赔偿基数最高,十级伤残的赔偿基数最低。如果单位拒不支付一次性赔偿,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该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2003年9月23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
法律分析
根据以下标准,一次性赔偿金会按照不同伤残等级进行支付。一级伤残的赔偿基数将支付16倍,二级伤残的赔偿基数将支付14倍,三级伤残的赔偿基数将支付12倍,四级伤残的赔偿基数将支付10倍,五级伤残的赔偿基数将支付8倍,六级伤残的赔偿基数将支付6倍,七级伤残的赔偿基数将支付4倍,八级伤残的赔偿基数将支付3倍,九级伤残的赔偿基数将支付2倍,十级伤残的赔偿基数将支付1倍。
前款所称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第六条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并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等其他赔偿金。
第七条单位拒不支付一次性赔偿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经查证属实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
第八条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3年9月23日颁布的《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同时废止。
拓展延伸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一次性伤残赔偿金标准是根据伤残等级确定的。一级伤残为18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级伤残为1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级伤残为14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四级伤残为12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伤残职工或其近亲属与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后,不再享受其他工伤保险待遇。
结语
根据以上内容,一次性赔偿金会根据不同伤残等级进行支付,其中一级伤残的赔偿基数将支付16倍,二级伤残的赔偿基数将支付14倍,三级伤残的赔偿基数将支付12倍,四级伤残的赔偿基数将支付10倍,五级伤残的赔偿基数将支付8倍,六级伤残的赔偿基数将支付6倍,七级伤残的赔偿基数将支付4倍,八级伤残的赔偿基数将支付3倍,九级伤残的赔偿基数将支付2倍,十级伤残的赔偿基数将支付1倍。对于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一次性赔偿金会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支付,并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等其他赔偿金。如果单位拒不支付一次性赔偿,伤残职工或死亡职工的近亲属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并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了2003年9月23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八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二十条 赔偿义务人请求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辅助器具费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赔偿义务人的给付能力和提供担保的情况,确定以定期金方式给付相关费用。但是,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经发生的费用、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一次性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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