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水域救援必须严格执行“五个决不允许”︰
1.决不允许安排不会游泳的官兵在一线参与水域救援任务;.决不允许安排无证人员驾驶救援舟船艇或潜水作业;3.决不允许水域情况不清盲目下水救援;
4.决不允许穿着非专用救援救生衣下水救援;
5.决不允许穿着灭火防护服执行水域救援任务,尽可能大限度地避免官兵伤亡事故的发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三十七条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专职消防队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第三十八条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专职消防队应当充分发挥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专业力量的骨干作用;按照国家规定,组织实施专业技能训练,配备并维护保养装备器材,提高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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