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未成年人贩卖烟火属于民事违法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法获取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增加了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草制品销售网点的规定,赋予了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
一是严格落实关于烟草销售网点设置的新要求,加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抓好零售许可准入工作。
二是明确要对向未成年人售烟、未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售烟标志等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私自贩卖烟草违法。具体如下:
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2、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3、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综上所述,卖烟酒给未成年属于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违者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并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五十九条 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任何人不得在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公共场所吸烟、饮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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