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在老婆名下,离婚后车的归属需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车是在婚前就登记在女方名下的,属于女方的婚前财产,在离婚时,车应当归女方,男方能证明车是由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可以作为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分割;
2、车是婚后登记在女方名下的,属于共同财产,双方应当达成分割协议,能证明车是赠与女方的,车应当归女方。
一、证明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如下:
1、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2、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开户银行名称及银行帐号,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开户券商名称及股东代码、资金帐号,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
3、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
4、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
5、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
二、机动车过户的流程如下:
1、领填《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表》一份;
2、到交警支队车管科登记受理岗交验经办人审核;
3、符合过户条件的车辆送机动车检验岗检验、认定;
4、检验合格后,本县过户或变更的直接到牌证管理岗等候通知交费,跨县过户的先到登记审核岗编新车号,档案管理岗审核后签发牌通知书,牌证管理岗收旧牌,发新牌、照像后等候取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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