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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需要个税年度汇算?

2021-04-23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以下纳税人需要进行个人税汇算清缴:
1、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从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去“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的;
2、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的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减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的;
3、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的税额低于依法计算出的应纳税额;
4、纳税人申请退税。
年度汇算是指年度终了后,纳税人向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并结清应退或应补税款的过程。
具体应该怎么计算呢?下面这则计算公式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理解↓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哪些人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一是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二是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三是已预缴税额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四是符合年度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五条 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包括:
(一)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二)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三)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
(四)纳税人申请退税。
纳税人申请退税,应当提供其在中国境内开设的银行账户,并在汇算清缴地就地办理税款退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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