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读书生涯作文700字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小,我就与书本结下了不解之缘。
我第一次接触到书还是在幼儿园的时候。那时我还在牙牙学语,认识的字的确是少得可怜。不过爸爸和妈妈给我买了《格林童话》的彩绘本。有时突发兴致,还会翻开书本看看这儿,看看那儿。尽管并不很懂,可也猜出了个大概。在我那个年纪,什么公主、王子的童话故事和那些精美插图,可以算是最吸引人的了。理所应当,这些幼儿读物成了我生活中的小伙伴。
上了小学,我对书的喜爱依旧,只不过,我不再看那些书了。取而代之的,则是《小猪唏哩呼噜》、《猜猜我有多爱你》和一些学校订阅的低年级注音作文书。那时,读书时间挺充裕的,只不过读起书来还是有些费用力。因为一、二年级嘛,识的字又能多到哪里去呢!在阅读一篇文章或一页书时,碰上三五个不认识的字也算平常的了。于是,我就开始拼拼音,有些难拼都得花上好一会时间呢!有时,我真不想读了,但是,那书把我的魂给勾了去,不一会儿,我又捧起书本。
现在,我已经五年级了,以前那些小孩子读读的书,我自然是不感兴趣了。同时,在读书方法上也有了改变:以前,我是一个字一个字地读过去,还读出声音来。比如,遇到“递”不认识,我还会“di、di”拼个好几遍。而现在的读法则截然不同。我从大声朗读变成了默读,有时,还会做几张摘记卡呢!我一回想起小时候一遍又一遍地拼着一个不认识字的读音,就觉得好笑。现在我手中老捧着那些大部分小说,时常在书海中遨游,可老觉得时间不够多。说实在的,这时间和以前比起来也并不多。毕竟是高年级的学生了,学习时间越占越多,私人时间越来越少。为此,我时常像挤海绵似的挤出时间来,有时,甚至会拿一个手电在夜晚被窝里看书。总的来说,我已经离不开书了。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不仅是我的伴侣,还让我终生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