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诈骗罪中的证据不足能定罪吗

诈骗罪中的证据不足能定罪吗

2023-10-26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诈骗罪证据不足时不可以定罪的,罪刑法定是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对于定罪,需要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所以说,无论是诈骗罪亦或是其他的罪名,只要是证据不足的,都是不可以定罪的,一旦证据不足定罪,就极有可能冤枉了好人,同时也不符合我国法治的理念。需要注意证据的非法获取是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五十一条举证责任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第五十二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第五十三条运用证据的原则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人民检察院起诉书、人民法院判决书,必须忠实于事实真象。故意隐瞒事实真象的,应当追究责任。

第五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凡是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无论属于何方,必须受法律追究。

第五十五条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原则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