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如果夫妻是协议离婚的,需要离婚双方凭以下材料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去名,需要携带的证件和材料有:1、身份证(及复印件);2、离婚协议书;3、离婚证以及能说明属婚后夫妻共有财产的资料;4、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申请表;5、房屋所有权证
(2)如果夫妻是诉讼离婚的,夫妻一方可以凭以下证件和材料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去名:1、身份证(及复印件);2、生效的法院判决书以及能说明属婚后夫妻共有财产的资料;3、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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