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收现金违法,损害人民币地位,对老年人等消费人群歧视,侵害消费者选择权,不利于公平竞争。根据《人民币管理条例》,人民币是法定货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禁止损害和妨碍人民币流通。
法律分析
拒收现金是违法的,将面临行政警告等处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民币是法定货币,商家拒绝收取纸币和硬币涉嫌违法。拒收现金行为损害了人民币的法定地位,也造成了对偏好使用现金的老年人等消费人群歧视,损害了消费者对支付方式的选择权,不利于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人民币,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发行的货币,包括纸币和硬币。从事人民币的设计、印制、发行、流通和回收等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人民币。禁止损害人民币和妨碍人民币流通。
拓展延伸
大学校园超市的支付方式是否受限制?
在大学校园里,超市的支付方式通常受到一定的限制。根据相关规定,一些大学校园超市可能不接受现金支付,而只接受电子支付或校园卡支付。这样的限制主要是出于安全和便利考虑。通过限制支付方式,可以减少现金的流通,降低盗窃和抢劫的风险。同时,电子支付和校园卡支付也更加方便快捷,符合现代社会的支付趋势。因此,大学校园超市不收现金并不违法,而是为了维护校园的安全和便利。学生和教职工可以通过电子支付或校园卡支付来购买商品和服务。
结语
拒收现金行为违法,侵害了人民币的法定地位,也歧视了偏好使用现金的消费人群,损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三、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拒收人民币。然而,在大学校园里,限制支付方式主要是为了安全和便利考虑,并非违法行为。大学校园超市可通过电子支付或校园卡支付来服务学生和教职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二章 经营者的价格行为 第十三条 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四章 社会保护 第六十条 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销售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可能致人严重伤害的器具等物品。经营者难以判明购买者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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