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原则:协议不成时,根据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由法院判决。对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可少分或不分给该方;离婚后发现可向法院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问题规定在《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中: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拓展延伸
夫妻离婚后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夫妻离婚后,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体系而有所不同。在大多数法律体系中,夫妻共同财产通常会被视为夫妻共同所有,需要在离婚时进行公平合理的分割。这涉及评估夫妻共同财产的价值、贡献和财产来源等因素。法院可能会考虑夫妻双方的收入、财产、财务状况、子女抚养责任等因素来决定分割比例。一般情况下,夫妻可以自行协商财产分割方案,但如果协商不成,法院将依法作出裁决。重要的是,财产分割的目的是保障离婚双方的合理权益,确保公平公正的处理夫妻共同财产。
结语
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问题需遵循《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夫妻可协商处理共同财产,如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对于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的权益,应依法予以保护。若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共同财产,或伪造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可导致该方在分割财产时被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发现上述行为的另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共同财产。财产分割旨在保障离婚双方的合理权益,确保公平公正处理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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