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不到场的,另一方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如果被告不到庭的,法院可以对其缺席判决,但是被告缺席判决不会影响法院判离,只要原告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查证后确实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即使被告没有到庭,法院也依旧会判决二人离婚。
一、不到庭离婚法院的判决情况是什么
离婚诉讼有一方不到庭的,如果是原告不到庭的,法院会按撤诉处理;如果是被告不到庭的,则法院会对其进行传唤;
如果经过两次传唤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法院会对其进行拘传,然后在进行审理,经过审理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就会判决离婚。
如果被告确实无法到庭的,则应当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然后法院就可以进行缺席判决,同样经过审理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就会判决离婚。
二、离婚缺席判决债务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缺席判决债务的规定是查清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之下,是由夫妻共同承担。法院作出离婚缺席判决后,当事人需要执行判决书办理离婚手续,不服判决可以提起上诉。
1、被告经传唤拒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
被告(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可以缺席判决。
但如果是关于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可以拘传被告。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2、被告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的情况。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离婚案件的原告收到法院的传票后拒绝出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在被告反过来起诉原告的时候,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3、被告一方下落不明,原告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缺席判决。
一方下落不明要求离婚的案件很常见,因为夫妻长期不在一起生活,导致双方感情淡化,故法官在解决此类案件时,大都判决离婚。
可是夫妻一方已经下落不明了,法院如何传唤被告才能将离婚缺席判决呢?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程序来完成对被告的通知义务,公告送达60日的公告期一满,即便被告不出庭,法院亦可缺席判决。
但是,公告送达有严格的适用条件:
(1)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
(2)没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但法院已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都无法将诉讼文书送达受送人的。
在满足以上两种条件后,才可以公告送达,才能对离婚缺席判决。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