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审、二审要经历的过程
一、原告起诉阶段:
咨询、聘请律师,或者自己查询法律;
原告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法院对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不受理的告诉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被告答辩阶段:
法院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自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当然被告可以不答辩,被告需要延长答辩期的向法院申请。
被告和原告的权利可以看法院送达的告知书。
三、开庭审理阶段:
主要是开庭审理,离婚诉讼原告应当到场,如果开庭被告不到的,会延期开庭一次。开庭时候,双方对提交的证据和事实进行辩论和阐述。
一般离婚诉讼的庭审分为如下过程:
1.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官调解双方总结
2.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成功的发调解书。
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依据法院审理案件的程序而定,简易程序应该在起诉三个月内判决,普遍程序最迟6个月。
一、离婚协议不了如何走法律程序
离婚协议不了的,则需要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离婚,按照下列法律程序进行:
一、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二、法院对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在七天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
如果符合下列条件的法院就会立案受理: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立案后法院自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被告自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四、接下来法院安排开庭审理,双方接到法院的开庭通知后参加庭审。
五、法院开庭审理。庭审包括四个阶段: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官调解;双方总结。
六、法院审理后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判决离婚,反之判决不准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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