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18周岁参与打群架,对方死人了,但是我没动手,会受到什么处罚??一般打架若没参与不负有法律责任,但是若是帮助打人者望风、指挥、甚至积极怂恿策划的,属于共同犯罪,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打完架,受害者奄奄一息的而我方没有尽到基本救治义务的,也有可能构成民事上的侵权责任。根据《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第二十七条规定:【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十七条规定:【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以上就是我为大家总结的内容,希望大家明白。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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