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偷税漏税是不能够起诉的,因为这并不是民事纠纷。当事方只能向相关部门举报公司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举报,也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举报。若是举报事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举报中心可以应实名检举人要求,视情况采取口头或者书面方式解释不予受理原因。不予受理的情形有:1、无法确定被检举对象,或者不能提供税收违法行为线索的。线索包括对方偷税漏税的形式等。2、检举事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以及其他法定途径解决的。3、对已经查结的同一检举事项再次检举,没有提供新的有效线索的。
《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举报中心对接收的检举事项,应当及时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无法确定被检举对象,或者不能提供税收违法行为线索的;
(二)检举事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以及其他法定途径解决的;
(三)对已经查结的同一检举事项再次检举,没有提供新的有效线索的。
除前款规定外,举报中心自接收检举事项之日起即为受理。
举报中心可以应实名检举人要求,视情况采取口头或者书面方式解释不予受理原因。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举报中心对本级收到的检举事项应当进行甄别。对本办法第三条规定以外的检举事项,转送有处理权的单位或者部门;对本办法第三条规定范围内的检举事项,按属地管理原则转送相关举报中心,由该举报中心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举报中心应当定期向相关举报中心了解所转送检举事项的受理情况,对应受理未受理的应予以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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