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补贴是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按照国家规定得到的各种补贴和津贴,税务机关不得对其征收个人所得税,这一类的收入是属于法定的免征个人所得税项目,任何机构都不得对其征税。因此住房补贴是属于免征个人所得税项目,是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一、二手房买卖要交哪些税?
1、二手房在正常过户情况下,首先卖方需要缴纳营业税。个人出售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全额征收营业税,出售2年及以上的住房,免征营业税。
2、其次卖方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新出的政策规定二手房交易税费中的个人所得税为房屋两次交易差的20%。如果是家庭唯一住宅且购买时间超过5年,可免交个人所得税;任何一个条件不满足都须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所售房产是非住宅类房产则不管什么情况都要缴纳高额的个人所得税。
二、房产所得税新规定是什么
房产所得税新规定是以下三点:
1、个人所得税原则上对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核定征税比例暂定为1%;
2、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个人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向社会公开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2年以上住房的,免征营业税;
3、土地增值税个人住房销售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转让个人使用5年以上、家庭唯一起居室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在一年内出售自有住房和购买新住房的,不再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补偿金要不要交个人所得税
补偿金超过当地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三倍以内的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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