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工厂不批员工离职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者辞职是无须经过单位同意的,若单位同意,那劳动者可即时辞工,若不同意,劳动者也可在尽书面通知义务的三十天后正式离职。而若单位不同意,也没有提前三十天通知单位,但是根据相关规定,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描述的情形时,劳动者可即时辞职,不受时间及单位意愿限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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