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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与劳动合同不符

2020-02-11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劳动合同和社保不一致的法律依据是《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在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登记的,由社保机构核定应缴纳的社保费。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也应申请办理社保登记。个人社保号码与公民身份号码一致。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和社保是不一致的。劳动合同是单位与劳动者确定用工关系的合同,而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之日起的三十日内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逾期未办理的,要承担法律责任。劳动合同和社保不一致的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拓展延伸

劳动者权益受损:社保与劳动合同不一致的问题解析

劳动者的权益是劳动法保护的核心,然而,社保与劳动合同不一致的问题却给劳动者带来了损失与困扰。社保是保障劳动者基本权益的重要手段,而劳动合同则规定了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当社保与劳动合同不符时,劳动者可能无法享受应有的福利待遇,如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寻求法律保护。同时,雇主也应承担相应责任,确保社保与劳动合同的一致性。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结语

劳动合同和社保不一致,给劳动者权益带来了损失与困扰。劳动者应享有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福利待遇,但当社保与劳动合同不符时,可能无法获得应有的保障。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护自身权益。雇主也应承担责任,确保社保与劳动合同一致。共同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我们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九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七十一条 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九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七十条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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