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专利异议是专利申请被公告后,允许社会上任何人在法律期限内对该专利申请案提出异议的一种审查制度。专利异议程序如下:1、异议申请人向专利局递交异议书以及相关证据材料;2、专利局将异议书副本寄达被异议人专利申请人;3、被异议人作出书面答辩;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三十五条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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