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管辖权异议答辩时间是多久

管辖权异议答辩时间是多久

2021-07-27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管辖权异议的时间,必须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并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否则异议无效。超过法定期间,人民法院不再受理。当事人在此期间提出异议后又要求撤回的,法院应予允许。

一、撤诉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撤诉需要提供的材料是撤诉申请书,说明撤诉的事实和理由,然后交给法官。申请撤诉的条件具体如下:

1、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2、撤诉必须是原告自愿;

3、申请撤诉的时间必须是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

4、申请撤诉的人必须是有申请撤诉权的人;撤诉必须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当事人行使处分权,必须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

一、起诉的流程具体如下:

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

3、被告向法院提交答辩状、证据材料;

4、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

5、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6、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

二、起诉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起诉书;

2、证据材料;

3、原告身份证以及证明被告的资料;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二、驳回起诉的法律规定

驳回起诉的法律规定是: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三、管辖权异议的条件是什么

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条件如下:1、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只能是本案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加人无权就管辖问题向法院提出意见,也不得以此为借口不参加诉讼。2、管辖权异议的时间,必须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并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否则异议无效。3、诉讼管辖异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但口头形式亦应允许。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