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不足也能起诉重婚。重婚行为人的配偶或者受害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重婚罪案件如果证据不足,不能证明有犯罪事实的,人民法院在宣判的时候,会作出无罪的判决。《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一、公安机关立案重婚罪后怎么处理
根据法律规定,重婚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被害人之外的人民群众、社会团体和有关单位提出控告的重婚案件,公安机关有案件管辖权。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机关,由人民检察院决定应否对该重婚案件提起公诉或免予起诉。
追究重婚罪有以下两种途径:
1、公安机关依报案、举报或其他线索进行侦查,或是法院、检察院发现有重婚嫌疑而移交公安机关侦查,侦查终结后通过检察院提起公诉,由人民法院审判。
2、配偶发现另一方有重婚行为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也可以由受害者自行收集证据后,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直接起诉的,需要自己承担举证的责任,这是有一定难度的。
二、哪些情况可以提起刑事自诉?
提起刑事自诉的情形有:
1、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2、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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