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夺罪的立案追诉标准:抢夺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多次抢夺;数额一千至三千元以上应追诉;五百元至一千五百元以上,满足十种情形之一应追诉。未造成轻伤以上伤害、初犯、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特殊情节的可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
法律分析
抢夺罪,是指抢夺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多次抢夺的行为,立案追诉标准如下:
一、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应当立案追诉。
二、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五百元至一千五百元以上,有下列十种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追诉:
1、曾因抢劫、抢夺或聚众哄抢受过刑事处罚;
2、一年内曾因抢夺或哄抢受过行政处罚;
3、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
4、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抢夺;
5、组织、控制未成年人抢夺;
6、抢夺老年人、未成年人、孕妇、携带婴幼儿的人、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
7、在医院抢夺病人或其亲友财物;
8、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
9、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抢夺;
10、导致他人轻伤或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
抢夺公私财物虽然数额较大,但未造成他人轻伤以上伤害,是初犯,认罪、悔罪,退赃、退赔,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
1、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2、没有参与分赃或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3、被害人谅解的;
4、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拓展延伸
抢夺他人财物的刑事立案标准与程序
抢夺他人财物的刑事立案标准与程序是指在发生抢夺他人财物的犯罪行为后,依法进行立案并进行相应的刑事程序。在我国刑事诉讼中,抢夺他人财物属于刑事犯罪行为,需要满足一定的立案标准。一般来说,立案标准包括行为的客观性、主观性和社会危害程度等方面的要求。在立案程序上,公安机关会依法收集、固定证据,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询问、调查,并根据事实和证据进行刑事立案决定。随后,案件将进入侦查、起诉和审判等程序,最终依法作出判决。确保抢夺他人财物犯罪行为得到及时查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结语
抢夺罪,涉及抢夺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多次抢夺行为。立案追诉标准包括:抢夺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至3000元以上,以及抢夺公私财物价值500元至1500元以上并满足十种特定情形之一。然而,如果抢夺行为未造成他人轻伤以上伤害、属初犯、认罪悔罪、退赃退赔,并符合法定从宽处罚情节、未参与分赃或获赃较少且非主犯、被害人谅解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等情形之一,可以考虑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抢夺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抢劫、抢夺或者聚众哄抢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抢夺或者哄抢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
(四)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抢夺的;
(五)组织、控制未成年人抢夺的;
(六)抢夺老年人、未成年人、孕妇、携带婴幼儿的人、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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