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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申请受理后债务人擅自处分财产的无效行为是。a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

2022-10-07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法律主观:

破产申请受理后对债务人产生的影响为:债务人丧失对破产财产的处分权,转由管理人行使;债务人个别清偿行为无效;管理人对于破产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双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选择履行权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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