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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管辖范围:刑事诉讼法如何规定?

2020-08-01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法院管辖权如下:基层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中级法院管辖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以及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高级法院管辖全省性的重大刑事案件,最高法院管辖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法律分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关于法院管辖权的规定如下: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拓展延伸

刑事诉讼中的管辖权:法院审判权限如何确定?

在刑事诉讼中,法院的管辖权是指法院对特定案件进行审判的权限。法院的审判权限主要由刑事诉讼法规定,根据不同情况和案件性质确定。一般来说,法院的管辖权分为绝对管辖权和相对管辖权。绝对管辖权是指法院对某些特定案件具有必然的审判权限,如重大刑事案件、跨地区犯罪案件等。相对管辖权是指法院对其他案件的审判权限,但可以根据特定情况进行变更或转交。法院的审判权限的确定不仅与案件性质相关,还与地域、级别等因素有关。因此,法院的审判权限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具体情况综合考虑而确定的。

结语

综上所述,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的管辖权在刑事诉讼中起着重要作用。根据案件的性质、地域和级别等因素,法院的审判权限被划分为绝对管辖权和相对管辖权。绝对管辖权适用于重大刑事案件和跨地区犯罪案件等,而相对管辖权则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变更或转交。法院的审判权限的确定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实际情况综合考虑而得出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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