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4050人员补贴,又称灵活就业补贴。就业困难人员和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报灵活就业社保补贴。1.身份证复印件、户簿复印件;2.《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3.有效劳动合同(协议)复印件;4.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5.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需显示有效年检);
法律依据: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落实灵活就业“4050”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一条 “4050”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本人月缴费基数的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本人月缴费基数可按其他未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申请缴费基数的办法,自主选择,可实行5年过渡。
第二条 “4050”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4050”人员凭本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凭据、个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委托申报协议书和委托代缴的储蓄存折等资料,向户口所在街道(乡镇)社会保障工作机构提出享受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申请。
第三条 “4050”人员的灵活就业证明,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标准、补贴期限、补贴资金的审核划拨等程序,按《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就业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渝财社〔2006〕44号)文件规定办理。
第四条 享受社会保障“直通车”政策的大龄下岗人员仍以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按20%的缴费比例由同级再就业资金全额代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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