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离婚协议书无论是手写还是打印都是可以的,手写的需清晰容易辨认、忌潦草,写好后双方都要签名的。但现在来看,大多数的离婚协议书都是打印的。双方当事人要准备三分离婚协议书,一份交给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当地民政局存档一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夫妻双方在离婚过程中,需要签订离婚协议书,签订之后就代表双方不再是夫妻关系。其实不管是离婚还是结婚,都是到民政局办理,在办理离婚的时候,需要携带一些资料,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愿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后,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协议离婚时,夫妻需要携带以下材料:1、身份证件;2、夫妻双方各自所持的离婚证(各一本);3、夫妻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4、夫妻双方各提交两张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单人照片。照片应当为证件照,且为同一底版;5、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该申请书由婚姻登记机关提供格式版本,当事人到现场填写即可。因此,夫妻选择协议离婚时,必须携带离婚协议书,否则民政局是不会办理离婚登记的。换句话说,没有离婚协议书的话不能办理协议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八十九条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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