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年工龄休病假工资怎么算?
我父亲因胃出血住院12天,出院后当月工资只发了360元(基本工资660),单位说十天以上要扣除绩效工资;另外,如果十天以内是不扣基本工资的,超过十天,还要扣2%(这个数我记不清了)的基本工资,还拿了一份他们单位自己制定的文件。问题是扣12天的工资呢,还是扣超出的2天的工资呢,这个全看发工资的人怎么理解了。我父亲已经有超过三十年的工龄了,这样的文件是不是合理呢?国家有没有这样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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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国家在建国初期制定的休病假扣工资规定,虽没说作废,但现在各企业都已不执行,执行自己单位制定的规定.国家对经过职代会通过的企业各项规定给与认可,所以你父亲单位的规定如果经过职代会通过就合法.
2008-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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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三十年工龄可休24个月病假的,法律依据如下: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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