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只是服刑期间不计算工龄,相对地不计算缴费年限。被判刑前已经建立个人帐户的,个人帐户予以保留。被判刑前没有缴费的工作年限,不能视同缴费年限,并不得以个人补缴的形式追加缴费年限。刑满释放后,养老保险关系转到企业社保继续参保。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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