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没有影响。年后次年自己合起来再汇算申报一次。原公司自离职之日的次给你月申报个税后,没给办注销,所以他们重复申报的这一块,可以要求原公司承担责任的,可先行向税务说明原因,通不过的话,原公司多申报的薪水,可以要求原公司补交。个税以实际发放工资的月份作为税款所属期,在发放的次月申报期内申报缴纳。在员工解除雇佣关系之日的次月申报个人所得税后,办理离职人员个税收入支付信息注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条 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负有代扣、代收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税务机关按照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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