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购房,若一方婚前购房加上另一方名字,即视为赠与,房产成为共同财产。分割房产需协商,无法协商时法院会判定归产权登记方,同时对增值和还贷部分进行补偿。房产登记决定权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
房地产加配偶名字的新规定:房地产物权在登记后生效。如果一方在婚前购买了房屋并加上了另一方的名字,则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该房地产将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存在分割房地产的情况,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如果无法协商处理,则法院通常会判决房地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对于房地产增值部分和共同还贷部分,将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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