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合同诈骗罪的认定:当诈骗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使用欺骗手段,导致对方当事人产生错误认识并处分财产,且所骗财物数额较大时,可以认定为融资租赁合同诈骗罪。
法律分析
融资租赁合同诈骗罪的认定:
1、合同诈骗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2、诈骗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使对方当事人产生错误认识;
3、对方基于这种错误认识处分了财产;
4、所骗财物数额较大。
拓展延伸
融资租赁合同诈骗罪的认定标准及相关审查要点
融资租赁合同诈骗罪的认定标准及相关审查要点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要确定是否存在融资租赁合同,即租赁方是否以租赁资产为抵押或担保向出租方获得融资。其次,需要证明被告人以虚假陈述、伪造证据或其他欺诈手段使出租方产生错误认知,导致其受损。第三,要证明被告人的行为具有故意,即明知其行为可能导致出租方受损,却故意实施欺诈行为。最后,审查要点包括调查融资租赁合同的真实性、租赁方的还款能力、租赁资产的真实性及价值等。综上所述,认定融资租赁合同诈骗罪需要综合考虑合同的成立、欺诈手段和被告人的故意,同时对相关合同和资产进行审查。
结语
融资租赁合同诈骗罪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合同的成立、欺诈手段和被告人的故意,同时对相关合同和资产进行审查。诈骗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采取欺骗手段,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并处分财产。此外,所骗财物数额较大。因此,在认定融资租赁合同诈骗罪时,需要仔细审查合同的真实性、租赁方的还款能力以及租赁资产的真实性和价值等要点。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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