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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后发现已经怀孕了,还能索赔吗?

2023-02-02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怀孕期间被解除劳动合同可要求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第4项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用人单位不得依照第40条、第41条解除劳动合同。根据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按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法律分析

怀孕期间被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拓展延伸

解除劳动合同后发现怀孕,是否仍可要求公司赔偿?

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发现怀孕,您仍然有权要求公司赔偿。根据劳动法和相关法规,雇主在解除劳动合同后,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怀孕本身并不应该成为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理由,因为这涉及到性别歧视和违反劳动法的问题。因此,您可以向公司提出索赔要求,要求赔偿因怀孕而导致的损失,包括医疗费用、产假期间的工资补偿等。您可以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师,以便了解更详细的法律规定和维权途径。记住,保护自己的权益是您的合法权利。

结语

怀孕后解除劳动合同,可要求赔偿。根据劳动法,雇主在解除劳动合同后仍需承担责任。怀孕不应成为解除合同的理由,涉及性别歧视和违法问题。您可向公司索赔,包括医疗费、产假期工资等损失。咨询劳动法律师了解更多法规和维权途径。保护自己权益是您的合法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三条 【工会在劳动合同解除中的监督作用】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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