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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地管辖权中的属权有哪些?

2021-09-30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属地管辖权是指国家对其领土范围内的一切人、事、物享有完全的和排他的管辖权。

国家对其领土各个部分及资源的管辖,即强调了以领土为对象。

国家对其领土范围内的人、事件的管辖,即强调了以领土为范围。

属地管辖权怎么规定的

属地管辖权是指国家对其领土范围内的一切人、事、物享有完全的和排他的管辖权。国家对其领土各个部分及资源的管辖,即强调了以领土为对象;国家对其领土范围内的人、事件的管辖,即强调了以领土为范围。

属地管辖原则是什么意思

属地管辖原则是一个国际法上的概念,指采取确定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等的司法管辖权的原则,即所在地还是所属国家有司法管辖权,肯定一方并排斥另一方的管辖权限。另外有属人管辖原则,属人兼属地的混合原则。

属地管辖原则中的地包括什么

属地管辖原则中的地包括领陆、领水、领空、挂有本国国旗的船舶、挂有本国国旗的航空器。根据《刑法》第六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的规定有哪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三十一条,涉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侵权行为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外国法院管辖。

第五百三十二条,涉外民事案件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告知其向更方便的外国法院提起诉讼:

(一)被告提出案件应由更方便外国法院管辖的请求,或者提出管辖异议;

(二)当事人之间不存在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管辖的协议;

(三)案件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专属管辖;

(四)案件不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利益;

(五)案件争议的主要事实不是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且案件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方面存在重大困难;

(六)外国法院对案件享有管辖权,且审理该案件更加方便。

管辖权异议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管辖权异议要交的材料:

1、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 该内容由 于子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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