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规定离婚赔偿的条件有什么
1、婚姻一方有重婚;
2、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
3、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4、其他重大过错。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八十六条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二、离婚损害赔偿如何举证
1、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能使无过错方通过法律途径获得救济,但无过错方要获得赔偿的举证责任难。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2、在离婚损害赔偿的案件中,很多无过错方很难通过合法方式取得证据如婚外性行为的证据,为此因无过错方举证不合法,法院对离婚损害赔偿不支持。为了保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实现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目的,对非法证据不能全部否定,在查证属实的前提下应予认可,仍应作为证据采用。但对无过错方的违法行为,应视情节轻重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3、应适当放宽无过错方举证责任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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