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第53条的规定,罚金的缴纳分为五种情况。如果被执行人期满不缴纳,法院会强制其缴纳。如果不能全部缴纳罚金,法院可以追缴任何可以用来执行的财产。只有在遭遇不能抗拒的灾难导致时,法院才会考虑减免。因此,交罚金到法院去交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判决书、身份证件等,并且需要与承办案件的法官或法院说明情况。
法律分析
不是,因为罚金的规定期限内必须缴纳。如果无法缴纳罚款,法院会调查一下是否有其他财产可以用来执行,如果目前没有,则可以暂时不缴纳。但法院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追缴任何可以用来执行的财产。只有当确实无法支付罚款是由于无法抗拒的灾难导致时,法院才会考虑减免。
一、法院判决后罚金是否能不交
法院判决后罚金不能不交。如果被执行人期满不缴纳的,法院会强制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随时追缴。但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少缴或者免缴。
二、交罚金到法院去交有什么条件吗
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人金钱为内容的,这是罚金与其他刑罚方法显著区别之所在。根据刑法第53条的规定,罚金的缴纳分为五种情况:
1.限期一次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不多或者数额虽然较多,但缴纳并不困难的情况。
2.限期分期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较多,罪犯无力一次缴纳的情况。
3.强制缴纳。判决缴纳罚金,指定的期限届满,罪犯有缴纳能力而拒不缴纳,人民法院强制期缴纳,强制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
4.随时追缴。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5.减少或者免除缴纳。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罚金数额或者免除罚金。去法院交罚金,一般只要带上本人的身份证件就可以,如果有判决书的,最好把判决书也带上。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本人无法交纳法院判决的罚金的,可以由服刑人员的家属或亲戚朋友到判决法院代为交纳,在交纳时,可以联系当时承办案件的法官,或向法院说明是交的什么案件、是哪位被告人的罚金就可以的。
拓展延伸
判刑后需要交罚款吗
一般判刑之后判处的罚款是一定要交的,但如果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一般如果期满不缴纳的,会被强制缴纳。根据刑法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结语
法院判决后罚金不能不交。如果被执行人期满不缴纳的,法院会强制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随时追缴。但遭遇不能抗拒的灾难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少缴或者免缴。去法院交罚金,一般只要带上本人的身份证件就可以,如果有判决书的,最好把判决书也带上。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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