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车位产权年限规定,产权归谁
一般的地下停车位产权年限为40年。开发商依然持有地下车位产权,并通过买卖获利。
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就是指开放商利用地下空间而建造的停车位。正是因为现在对土地需求的日益膨胀,现代建筑越来越多向地下空间发展,这样就导致了地下停车位的出现。现在很多开发商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都会标明地下停车位的产权归卖方所有。所以,即使有观点认为,有地才有房,地下停车位仍在业主土地使用范围内,因此产权也应归业主所有。不过,这种情况几乎是不能在现实生活中出现的。值得注意的是,即使业主通过买卖的方式拥有自己的车位,不用交停车费,但是,依然要向物业缴纳车辆看管费和其他管理费用。这就要看在购房合同中有没有注明地下停车位是否参与了分摊商业用地,如果是,那么产权就属于所有业主;如果没有,就应该属于开发商所有,他们有权利买卖。
一、有产权车位的好处
现在的车位有两种:有产权的和没产权的。
先说有产权的,它和商铺、办公用房,都被称为非住宅用房,土地使用年限一般为40年(有少数是50年)。这种有产权的车位是得到国家认可的商品房,可以买卖,能办产权,也能办国土证。同样也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
再说没有产权的,一般来讲,这些没有产权,不能办理产权的车位,都是强制开发商修的人防工程。平时政府不管,到了有特殊情况或紧急情况(比如打仗或躲避灾难),这时政府有权力无条件强制征用和使用这些人防工程。有很多开发商把这些人防工程弄成车位来卖。他们声称是没有产权,但可以双方签合同(一般是签协议),一样的可以卖给业主,同时还可以把办产权的几千块钱省下来。
其实这种说法也没错。只不过往往开发商把有一点没说清楚。那就是给业主签的协议,不是买卖协议,而是长期租赁协议。因为这是人防工程,开发商有使用权。而在理论上又是政府的,在平时政府不会干涉开发商的使用,但开发商绝对不敢拿出来卖。国家有一个政策,好像是允许开发商把这些车位出租,但租期不能超过十年。
所以开发商在协议中,一般会写明,这是由开发商把车位租给业主十年,一次性收取业主十年的租赁费用(实际就是他们说的购买车位的房款。),超过十年之后,由该业主自由使用该车位,不用再交租赁费用了。并且业主可以一直使用下去。
所以说,这种没有产权的车位也不好断言它究竟是好是坏。无外乎以后会有两种情况:
1、多年以后,一直没有特殊情况,政府不使用,有产权和无产权,在使用上无任何区别;
2、多年以后,政府有特殊情况,要使用了,收走。这种情况应该几率很小的。
有产权的车位,是把业主和开发商的买卖关系拿到房管局备案,所以有产权证,这个交易得到了政府的保护。是典型的商品房买卖。
而没有产权的车位,由业主和开发商双方私下交易,不关房管局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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