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职工在符合法定情形时,是可以病退的。即如果符合因病提前退休的政策的,可以提前退休。职工还可以与企业协商一致辞职,也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通知的形式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
一、因病或非因工伤残提前退休的职工,其养老保险待遇如何确定?
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提前退休人员养老金计发有关问题的复函》(劳社部函[2000]171号)规定,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的职工,与资源枯竭矿山关闭破产中提前退休人员、按111个“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国有破产工业企业的有关规定提前退休的人员一样,实行基本养老金减发办法,即每提前一年减发2%(不含个人帐户养老金)。减发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为: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调节金及各种补贴)×(1—提前退休年限×2%)+个人帐户养老金。提前退休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基本养老金不再重新计算。
二、职工提前退休如何办理?
退休包括正常退休和提前退休。提前退休是职工在没有达到法律规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企业规定服务年限而退休的行为。因为违反规定的提前退休不利于企业管理职工,也不利于促进就业,具有一定负面影响,所以提前退休应具备一定条件。根据我国养老保险政策,因病没有劳动能力可以提前办理退休。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即可办理因病提前退休手续。办理提前退休手续:1、职工所从事的工种属于特殊工种范围的批复件;2、职工本人档案;3、职工本人退休申请报告;4、《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表》和企业张榜公布单;5、《社会养老保险统筹单位在职职工花名册》(即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核定表);6、因病或非因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休、退职的,提供本人申请和《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7、政策性提前退休的,应提供本人退休申请、批准文件、企业破产裁决书等有关证明材料;8、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若职工本人档案中对从事特殊工种年限记载不全的,还需提供确能证明其从事特殊工种及年限的原始相关材料。
三、享受退休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有哪些
参保职工享受基本养老金要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1、退休年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退休:
(1)正常退休年龄(也称法定退休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女管理岗位年满55周岁、生产岗位年满50周岁;
(2)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即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职工,累计工作年限符合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年限,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3)因病提前退休,即职工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符合条件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4)其他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达到15年。
符合上述两项条件者,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或审核办理退休手续后,可按月在养老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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