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协议离婚不可以不要冷静期,而起诉离婚不适用冷静期的相关规定。
协议离婚的夫妻要经过30天冷静期的约束,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期满后30天内双方还须同时再次申请发给离婚证,工作人员应予以离婚登记。通过起诉的方式离婚的夫妻则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协议离婚的适用对象如下: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双方亲自以书面形式达成并共同签名的离婚协议书,不得委托别人代理。书面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馆颁发的结婚证。
离婚冷静期最短30天,最长可达60天。
1、从夫妻到民政局申请离婚之日起30天。三十日内,任何一方悔改不同意离婚的,离婚登记申请可以撤回;
2、夫妻双方在30日内不撤回离婚申请的,从30日起,再计算30日办理离婚证。一方当事人在30日内未提出申请的,视为离婚登记申请被撤回。一般来说,一方当事人在30日内未亲自领取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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