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别在于:“民事处罚”是民事诉讼的组成部分,解决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具有补偿性,不具有惩罚性。“刑事处罚”简称刑罚,是犯罪人的刑事责任实现方法,目的在于打击犯罪保护善良恢复正义。以惩罚性为主,补偿性为辅。
《刑法》第三十二条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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